“跟着新军不好吗?”
提姆不说话,乖乖崽用脸蹭他的手背,他也只是沉默把手背抽出来。
柏厄斯继续劝说道:“皇族已经没落了,国内各种势力简直是一团糟。”
“你知道反叛军领袖是如何起家的吗?”
柏厄斯道: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既然知道,还选择跟随他。”提姆叱责道:“他是卓旧的旧部,那个发动了种族大屠杀的卓旧的继承人!你选择跟随这种刽子手?”
柏厄斯没有经历过那个残酷的年代。
他自小在恭俭良和禅元身边长大,他还未成年就跟着雌父雄父一起经历杀戮——死亡,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。在大屠杀没有落在自己头上之前,他不会感觉到恐惧,他只会感叹自己为什么不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。
“我相信这不是第二个‘卓旧’。”
柏厄斯拿着自己的命运在赌。
有一个瞬间,他领悟自己不应该把提姆继续放在身边,作为一个投机者,一个军雌,他追求的名利,注定与提姆的正义相违背。
他应该放手了。
“我不过是选择赌一把。”
“不幸死掉,也是我活该。”
柏厄斯站起来,推开门。
门外是春风,是日光,是新鲜的泥土味道与机械装甲的金属味。
“你想走,就走吧。”柏厄斯道:“下次再见面,希望你不要阻碍我。”
提姆看着他,站起来,毫无留恋地离开了。
(四十五)
“雌雌。”
“嗯。”
“提么走了?”
“嗯。”柏厄斯放下笔,抱起乖乖崽。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幼崽热乎乎的发旋中,低声叹息道:“雌父还以为,他会为了你留下来呢。”
毕竟,乖乖和他小时候长得太像了。
柏厄斯对这一小小的意外,加以利用。他承认自己抱有“用孩子拴住提姆”的恶劣想法,他错觉提姆对他还有一些亲属之间的情感。
现在看来,是在做梦。
提姆对他那些长辈的道义,会不会随着他的投机倒把彻底消失呢?柏厄斯抱着幼崽悠悠然想着:也许自己一方大获全胜,再去把提姆叔叔抓过来,关在屋子里,看他每天摆弄着臭脸,一丝一毫不让自己碰?
不。
那和支棱蠢货有什么差别呢?
柏厄斯又不需要一个玩具,一个发泄工具。
他喜欢提姆,是因为他身上有一个指挥官独立的人格,一个上流社会军雌独特的魅力,一种罕见的正直与老好人气质,以及一段无法代替的时光。
柏厄斯无法接受提姆变成自己的玩物。
“唉。你说,你怎么不再可爱一点呢?”
乖乖崽气得呼呼乱蹦,“窝。可爱的!可可爱爱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