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姆抬起眼,他已无法正常说话。
柏厄斯的战术生生耗死这个固执的军雌,令他脖颈上布条再一次染成褐红色,外骨骼需要背后门死死夹住,才不会完全散架。
“提么叔叔。”
为什么要保护那些幼崽。
柏厄斯向前迈一步,剧烈白光闪烁,他下意识抽起刀,手若鞭狠狠笞到来人身上——大量恶臭的污血顺势呲进他的眼球与鼻腔。提姆炙热的喘息带着颤刀,扑上柏厄斯的身,对准他睁不开的半只眼。
“不许……靠近……他们。”
柏厄斯没有动。
提姆手中豁口的刀,距离他的眼球不足2毫米,属于两人的鲜血黏糊垂在睫毛上,一切都变成红色。
“提么。值得吗?”
柏厄斯低下头,看向自己的刀。
刀身完全没入提姆的身体,他松开手,也松开这位军雌站立最后的依靠,目睹对方摇摇晃晃,整个人装在安全屋大门上,双手努力撑住门框,竭力阻止自己下滑的狼狈样子。
“为了这些失败者的血脉,和我作对。”柏厄斯道:“提姆叔叔,这值得吗?”
(六十二)
为了争取最佳新生的荣誉,柏厄斯把所有能考的项目都考了。
他知道自己没有出色的履历,也知道自己比寻常考生拥有更扎眼的特色。
他尽力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,一路杀到了最后的面试关。
“你为什么想要成为军雌。”
“我想要变强。”
考官平淡看着他,没有被这种话术打动。他们也没有追问的性质,全然等待柏厄斯继续发挥。
“我想要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。”
这话当然有一定编造的程度,却是柏厄斯认为最不容易出错,也最能引导出后续远征军故事的话。只要考官们稍稍冒出一些兴趣,或者多一些猜测,询问他关于寄生体和远征军的事情,这次最佳新生的荣誉必然是他柏厄斯。
“你在撒谎。”坐在最中央的军雌开口道:“孩子,军雌的第一要义是忠实。你看上去更适合做一个政客。”
柏厄斯落选了。
那一届的最佳新生,上比不足,下比有余,入学后被柏厄斯在各方面碾压千百回,也无法解柏厄斯心头之恨。
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失败,也无法理解良好品质对军雌有什么意义。
直到,他发现提姆曾经是“最佳新生”“最佳毕业生”。那位开口讥讽自己“适合做政客”的军雌,珍重夸赞提姆是一个“正派的荣誉的军雌”。
“提么叔叔,为什么想成为军雌。”
“没有为什么。”
这算是什么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