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弟!”
杨晓芳跑了过来,一把抓住杨柏的手道:“张全不让,我去找金岭找民兵。”
“五姐,天这么黑。”
“没事,我也去!”
杨建林也走了出来,他们都支持杨柏。
“爸!”
杨柏眼圈红了起来,杨建林也不多说,用力拍着儿子肩膀道:“儿子,你要真想救人,你一定记住,活着才能够救人。”
“山林危险,拿着猎枪!”
杨建林把家里的猎枪给拿了出来,老式猎枪,往里面装散弹,用的时候,还需要压一下。每一次扣动扳机,更要抛出弹壳。
“杨柏!”
就在此时,身后再次走出一人,村中二爷走了出来。
“这把枪,你拿着,进山防身!”
崔二爷拿出一个包,递给杨柏。杨柏就是一愣,把包打开,里面用黑布缠的,是一把特殊的步枪。
“这好像是毛瑟G98步枪?”
“小子,这可不是毛瑟步枪,这叫辽十三,是当初奉军兵工厂制造的。”
“奉军?这把枪60多年了吧?”杨柏愣了一下。
“那怎么了?告诉你,这把枪相当不错,打仗都没有问题。”
杨柏低头看着这把辽十三,估计这已经是白菜村最好的步枪。反正这把枪,比老爸的猎枪可强得太多了。
“杨柏,你是个爷们!”
“咱们白菜村,本来就没孬种。”崔二爷说着,还瞪了张全一眼。
张全这个村长,已经惹了众人不满。
张全低着头,也没有吭声,反正他不会担责任。在他心中,林凌云落在血狼手中,就算不死也脱成皮。
“爸,我走了!”
“你一定给我小心了,你个小犊子,保护好自己。”
杨建林骑着骡子,杨晓芳骑着一匹马,尽快前方金岭。
杨柏背着枪,一个人朝着林海深山而去。
他知道,偷猎者只要上山了,速度就慢了下来。他还知道一条近路,一定能够敢在血狼回窝拦下。
一个人,一把枪,朝着大兴安岭走去。
。。。。。。
群山峻岭当中,一匹匹马行走山林当中。
马背上的人,都披着血红披风。披风下面,却都是军绿装。一些人腰间的军用水壶,已经斑痕累累。
每一个人皮肤都是黝黑的,头发长长的,眼睛就跟饿狼一样。
“咴咴!”
一声特殊马鸣,让众人纷纷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