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沉出现了。
陆听铎知道自己长得好,每个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,都想摘下这朵开放的美艳红玫瑰,沈沉也是其中之一。
酒吧初遇后,沈沉对陆听铎展开热烈的追求。其实后来陆听铎仔细回想,这些追求的手段千篇一律毫无新意,送花、送玫瑰、送跑车、送门票,沈沉和其他追求者并无差别。
直到有天陆听铎被一帮美国流氓堵在墙角里殴打,沈沉扛着棍子从天而降,将这些社会渣滓全都打走。陆听铎受了很重的伤,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被抱起来,沈沉焦急的声音响在耳边:“tg,你千万别出事,我带你去医院。”
陆听铎已经很久没听到如此关心的语气。
他接受了沈沉的爱,就像是即将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,以为抓住了整个世界,以为会被。但那终究只是稻草而已。
没人会真正爱他,他永远得不到救赎。
“嘎吱——”
卧室门打开,轻微的响动将陆听铎从神游中扯回来。一身脂粉味的沈沉回来了,沈沉个子很高,脚步声却十分轻微,他似乎怕惊醒陆听铎。
但陆听铎压根没睡。
沈沉脚步僵住,故作自在地脱下外套:“tg,这么晚还没睡?”
陆听铎说:“沉哥,等你。”
沈沉已经学会很好的掩盖心虚,以前在外面找其他人约会,沈沉总是想办法遮遮掩掩。后来沈沉不再遮掩了,仿佛已经成了某种不可言喻的默契。
沈沉洗了个澡,把身上陌生人的气味冲得干干净净,勾住陆听铎的腰,像只讨好的大狼狗在摇尾巴:“tg,想亲你。”
陆听铎鼻梁微微一动,没有嗅到其他的气味,陆听铎有种自欺欺人的满意。好像洗干净的沈沉,依然是当初那个完全属于他的沈沉。
睡衣总是很好解开的。
松松垮垮的丝绸睡衣,一剥就掉。
沈沉进来的时候,陆听铎死死攥住他的衣角,忍住过度开发带来的痛楚。只有在亲密相处的时候,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才会消失。
心已经远了,至少身体还是近的。
…
第二天陆听铎起床时,天色已经大亮。沈沉居然意外地没有离开,他甚至准备了简单的早餐:一杯热牛奶、一份三明治。
陆听铎有点恍惚。
沈沉将早餐放到床头柜,轻声说:“我要回加拿大一个月,世界赛输了没关系,明年还可以继续。”
陆听铎知道沈沉有个母亲,定居在加拿大。不过沈沉从没有带陆听铎见过那位老太太,陆听铎至今不知道她的长相。
陆听铎:“嗯。”
沈沉大概觉得刚起床的陆听铎很好看,微长的发丝散在肩膀,酒红色丝绸睡衣歪斜,露出痕迹斑斑的脖颈。沈沉走过来,细细亲吻爱人许久,仿佛这是捧在掌心的珍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