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假二人都没回家,许云渺是因为爸妈出门二人旅行不想带他,荀斯桓是因为还和家里赌气,两人就凑合着搭伴过节了。
在这个端午,高贵的荀家二少生平第一次吃了苍蝇馆子的外卖,也因此明白了美食在民间的道理,从此不能自拔。
也是这个端午,许云渺为了借荀斯桓的高性能笔记本电脑爬梯上外网看剧,放下了自己的矜持高冷人设,愿意接近荀斯桓。
有了这次意外的接触,加之二人同在辩论队,且荀斯桓天生就擅长与人交往,二人很快变成了相爱相杀的朋友。
荀斯桓渐渐发现许云渺总是很抢眼,虽然他本人为人低调又寡言,可在荀斯桓这儿,他总是一眼就能被从人群里挑出来。
彼时荀斯桓尚未开窍,没明白只有他有这种一秒找到许云渺的能力,也没意识到这“额外的关注”是一场热烈恋慕的开端。
[1]一盯四联是一种篮球比赛的防守策略,即由1名防守能力突出且体力充沛的队员一对一地盯防对方的针尖球员,其他4名队员则采用22联防或121联防。
另:荀par爱对小许的pp下毒手的爱好果然是由来已久(手动狗头)
第44章第一次我
辩论队的队员们,除了上课就是凑在一起查资料准备比赛,整日厮混在一起,日久生情是迟早的事。
只不过,别人生的是友情,荀斯桓生的却是爱情。
起初他只是特别关注许云渺,因此发现了许云渺许多奇奇怪怪的小癖好。
比如不爱晒太阳,反而很喜欢雨。下雨天,常人是懒得出门,他却喜欢穿条雨披去外面到处逛,傻帽儿似的踩水坑。
比如爱干净到了洁癖的程度,去教室上课,第一件事是用酒精棉片给桌面消毒,否则绝不往上放东西。
比如对食物非常挑剔,放了太多味精的饭菜,他就一碰不碰,而且从来不点食堂的鱼,嫌弃处理得不干净。
这些奇怪的癖好,在别人眼里是做作,在荀斯桓看来居然有一种别样的可爱,且让他不自觉就想去迁就。
后来,额外关注变成了过分在乎。尤其是大一暑假,他决定是否要继续留在辩论队做领队时。
靠荀斯桓和许云渺的实力,留下做领队轻松得很,且日后比赛拿奖,对奖学金和保研都大有裨益。
按理说,这样的机遇,荀斯桓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拿下,可他却犹豫了,因为学姐告诉他,许云渺不打算留。
纠结再三,荀斯桓放弃了,觉得没有许云渺的辩论队没意思,虽然可惜,却是他第一次为别人违背“绝不能吃亏”的原则。
荀斯桓真的意识到这份在乎不同于寻常友谊,是大一那个过分燥热的暑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