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夜时分,周菁和林轩都还醒着。
他们将车停在僻静的角落,然后踏上公园的卵石小路,前往他们热恋时最爱呆的那张长椅。
林轩走在前面,脚步轻快,用骨节分明的手指举着手机闪光灯作照亮用。
他身材高挑,面容俊朗,黑色T恤、牛仔裤包裹住健康而充满活力的身体,工作三年仍有着大学生般的魅力。
周箐穿了男友最喜欢的那条裙子,珍珠白的绸面长裙,中间用一条精致的珍珠链掐住她不堪一握的细腰,将她装点得好似一枝娇美的晚香玉。
她慢吞吞地跟在他后面,低着头一语不发,只直勾勾地盯着手里的皮包,好像里面有什么十分重要的东西。
那是一只大号托特包,属于奢侈品牌的基础款,是五年前林轩用第一笔实习工资买给她买的礼物。
虽然后面他还送了不少新款,但这只仍是周箐最常用的,一直被她珍惜地带在身边。
它沉甸甸地坠在周箐身前,被她用双手拽着,淡粉色的包体随时有破裂的风险。
道路寂静,唯有虫鸣,两人中最先开口的是林轩。
他在方才的探照中确定了大致方位,扭过头就看到女友一副体力不支、摇摇欲坠的样子,忍不住露出一抹宠溺的笑容,自然地朝她伸出手臂:
“路线没问题,把包给我吧。”
从纪念日的昂贵礼物,到日常的接送上班,对待女友,林轩有自己的温柔体贴。
这么多年周箐早已习惯了他的照顾。
但今天面对林轩的援手,她反而像只受惊的兔子、亦或是被噩梦惊醒的人,第一反应竟然是往后躲闪。
回神后,周箐身形微微一顿,方才搭上他的手掌,嚅喏道:
“……闪光灯、太亮了。”
林轩挑挑眉头,只当她是熬夜追剧太累了。
包比想象中的更沉,接手时拉得林轩肩膀猛地下坠。他颠颠手里的挎包,忍不住吐槽说:
“好重,你在包里装石头了?”
“没有那种东西。是雨伞、饮料、驱蚊液、压缩毛巾还有一瓶酒精喷雾,我怕椅子太脏,想擦一擦……你夏天容易出汗,喝点水会好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