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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(第4页)

外头酒宴正酣,《香满人间》的高主编忙于称赞刚刚上桌的那只叫花鸡,夹着从鸡腹里好容易找到的第二块牛肝菌,一时间竟有些不舍得放进嘴里。

他对一旁的蒙老先生说:“这真的是我吃过味道最好的叫花鸡。”

旁边的蒙老先生比起牛肝菌似乎更青睐嫩笋,脆嫩鲜甜的笋条吸饱肉汁的同时竟丝毫没影响脆甜的口感,让他食髓知味地吃了一根又一根,桌上谁都不敢跟他抢。

他一连吃了好几根才停下,点头赞同高主编的话:“我曾吃过号称叫花鸡发明人后代田家当家主厨做的叫花鸡,味道确实非常不错,但比起今天这只,还是要略逊一筹,能把简单的叫花鸡做到这个地步,需要相当厉害的功夫。”

他以往评价很多餐厅,通常只说“好吃”或是“不好吃”,很少会有这样具体的表达,明显是真的吃嗨了,而不是单纯出于职业习惯在评价。

高主编十分激动,捅了捅身边的摄影师,示意对方好好拍,别错过任何劲爆的瞬间。

这可是蒙老先生的彩虹屁,该给他们杂志社带来多么可观的销量啊。

他时刻关注着蒙老爷子,却见蒙老爷子忽然抬头看向某个方向,在他反应过来之前,浓郁的米香便钻进了鼻腔。

大米似乎一直都被认作是菜色的陪衬,很难说有什么特殊可言,但这波香气却硬生生在一堆争奇斗艳的菜品中脱颖而出,叫人无意识地对它生出期待。

服务员把巨大的煲仔锅放上餐桌,浓郁的米香混合着烧腊肉类的香气恨不能飘散出十里地。

高主编这一顿吃了不少东西,此时望着主食,竟咽了下唾沫,起身一看,莹润的米饭里嵌了只蟹,外围错落地码放着薄而油亮的切片烧腊,似乎也没什么特别出奇的地方。

蒙老先生却瞬间看出了门道:“这锅饭用的不只是丝苗米吧?”

跟出来的厨师小心翼翼地点头:“是的,金主管还加了珍珠新米,从北方空运来的,据说十月刚刚收割。”

他说着,顶着被蒙老先生观看的压力端来酱汁,仔仔细细地倒在了米面上。

锅还热着,底部传来刺啦刺啦的声响,被炙烤着的米香混合着酱汁的气息,简直妙不可言。

高主编有些坐不住,探头看他拌饭,雪白的米饭被他慢慢搅拌成了包裹酱汁的棕黄色,底部薄而精致的锅巴轻轻一铲,就酥脆地被他敲碎。

高主编端着碗想请服务生帮忙盛一碗,却被对方拒绝:“您别急,还没弄完呢。”

这不已经齐活儿了吗?

他正不解,就见小厨师回首战战兢兢地请求:“沈,沈先生。您可以把蟹糊给我了。”

身后伸出一只手,精致的西装外套衣袖随着动作露出手腕,从指尖到腕骨无处不带着养尊处优的味道。

手腕上还带了只银色的表,眼熟,瑞士机械,价值不菲,至少高主编自己奋斗到退休之前应该都是买不起的。

这戴着不菲腕表又养尊处优的手上……端了个碗。

高主编抬头一看,差点没昏过去,兔子似的跳了起来:“沈沈沈沈沈总!”

沈启明看着被小厨师接去的小碗,里面的蟹糊金灿灿油亮亮。

他又看着小厨师将蟹糊倒进煲仔锅里,软糯的米饭混合着酥脆锅巴,拌得香气四溢,粒粒分明。

沈启明平静地看着说:“慢用。”

高主编不知怎么哆嗦了下,不敢动作,蒙老先生眼睛里却只有吃的,立即不客气地吃了一口。

负责口感的珍珠米和负责香味的丝苗香米合作得亲密无间,烧腊历久弥新,咸香的酱汁和鲜甜的蟹糊包裹着它们,为本就无可挑剔的一切蒙上了更加美妙的滋味。

蒙老爷子脸颊上嘟嘟的肉嚼得直颤,严肃地点评:“好!火候好,味道也好!”

沈启明沉默地将视线从煲仔锅转移到他肥硕的身体上,打量片刻,垂首看向坐在老爷子身边的年轻男孩:“他血糖正常?”

那年轻男孩愣了愣,立刻想起什么,跳起来开始劝蒙老先生:“爷爷,您别忘了自己的三高,控制一下,吃半碗就够了!”

蒙老先生:“????”

沈启明回到后厨,厨房里还弥漫着煲仔饭绕梁不散的香气。

宴会上完主食差不多也就快要结束,金窈窕踱着步检查剩余的食材,看到他,问:“回来了?”

沈启明点了点头,乖乖站着看她,眼睛大而专注,像是在等活儿干。

金窈窕叹了口气:“没活儿干了,沈总。”

又问:“你吃饭了没?”

沈启明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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