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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!
经过一番“烧香”“磕头”“拜把子”的骚操作!
运煤合作社与毛卜岭山寨两大山头,终于“歃血为盟”结为“战略合作兄弟”,并在当天夜里就签订了《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》!
该《条款》规定:
运煤合作社需要在48小时之内!
以“优惠的价格”向毛卜岭山寨提供!
包括一百条兔子枪,二十门单兵火箭炮,一百发单兵火箭弹,两百枚单兵高爆手雷,以及三千发兔子枪定装霰弹在内的一大批武器装备!
(武器价值六千六百元,分三期三月付清,本息合计七千二百元整)!
毛卜岭山寨则需要!
在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,“协同”运煤合作社的“精锐武装力量”,向驻守煤场的保安团力量“主动发起进攻”。。。。。。
缴获所得双方五五分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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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!
理想很丰满!
现实很残酷!
就在运煤合作社的最后一批武器即将到位!
三炮同志也摩拳擦掌准备找小林光三“讨还公道”的时候!
石城方向一声炮响!
不仅给小林光三带来了灭顶之灾!
也成功的让三炮同志发财的美梦彻底破灭掉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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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还了得?
听到这个消息!
三炮同志当场就点起全寨兵马气势汹汹的杀往石城方向:嗯,他要通过石城附近的蛛丝马迹,还原现场并找出“犯罪的家伙”是谁!
然后。。。。。。
半夜里去砸他家玻璃!
没办法!
这会儿的三炮同志!
已经成功的迈入了“万元负”的行列!
如果没有小林光三的家底给自己“回血”,仅是购买武器款项所产生的利息一项,就足以让毛卜岭众匪这辈子都要为还债奔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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