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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 章(第2页)

当初不就说好了吗?

他替她挡球,她给他送一个月的早餐作为报答。

说的难听点儿,双方同意这种报答方式,“钱货两讫”,谁也不欠谁。

难道就因为他喜欢她,所以她就要接受他吗?

抱歉,那是另外的价钱。

“”

“好,既然这个两清了。”

黑发少年沉默很久,盯着她勾起嘴角:“那我们来说一说两年前的暑假,你救了我一命,我要如何好好地报答你的事情。”

盛明辉把抱枕平放在腿上,上身前倾,一只手撑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她:

“救命之恩,以身相许不为过吧?”

“你说呢,救、命、恩、人?”

慕歌:!!

观察员呢?

它不是说盛明辉不知道她是谁也记不清她的脸吗?

现在这是怎么肥事?

“嗯?救命恩人?”

见慕歌不说话,盛明辉又催促性地重复了一句。

慕歌内心已经惊得不能再惊了。

明明观察员说新男主不会知道她的名字,也记不清她的脸,等以后女主出来了他会自动将救命之恩归结到女主身上,从而顺利展开新剧情

不,观察员那个傻子忘了——如果盛明辉早在成为男主之前就有了喜欢的人,那么成为男主后,他的记忆更加不会出错。

他根本不会怀疑自己亲手查出来的事情,更不会怀疑自己一直以来认定的事情。

甚至他认定的事情,即便没有,世界意志也会给他合理地编造出来。

所以

盛明辉是男主,男主喜欢女主。

盛明辉喜欢她。

她=女主?

路人甲逆袭成女主,还是她自己推自己上位的?

草!(一种植物)

慕歌在心里骂了一句,觉得一个月前的自己肯定是被渐渐变质的女主光环啃了脑子,不然怎么会提出那么不靠谱的建议?

她不想成为女主,因为女主=麻烦。

不过话说回来,一个月前的她只觉得这校草毛毛病病的,虽然看了贴子里大家的猜测,但也没想过他是真喜欢她。

毕竟他和她的长相,是真的完全不匹配。

他是校草,帅得让阳光都俯首称臣;

而她只是路人甲,长得平平无奇,丢在人堆儿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

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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