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不就说好了吗?
他替她挡球,她给他送一个月的早餐作为报答。
说的难听点儿,双方同意这种报答方式,“钱货两讫”,谁也不欠谁。
难道就因为他喜欢她,所以她就要接受他吗?
抱歉,那是另外的价钱。
“”
“好,既然这个两清了。”
黑发少年沉默很久,盯着她勾起嘴角:“那我们来说一说两年前的暑假,你救了我一命,我要如何好好地报答你的事情。”
盛明辉把抱枕平放在腿上,上身前倾,一只手撑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她:
“救命之恩,以身相许不为过吧?”
“你说呢,救、命、恩、人?”
慕歌:!!
观察员呢?
它不是说盛明辉不知道她是谁也记不清她的脸吗?
现在这是怎么肥事?
“嗯?救命恩人?”
见慕歌不说话,盛明辉又催促性地重复了一句。
慕歌内心已经惊得不能再惊了。
明明观察员说新男主不会知道她的名字,也记不清她的脸,等以后女主出来了他会自动将救命之恩归结到女主身上,从而顺利展开新剧情
不,观察员那个傻子忘了——如果盛明辉早在成为男主之前就有了喜欢的人,那么成为男主后,他的记忆更加不会出错。
他根本不会怀疑自己亲手查出来的事情,更不会怀疑自己一直以来认定的事情。
甚至他认定的事情,即便没有,世界意志也会给他合理地编造出来。
所以
盛明辉是男主,男主喜欢女主。
盛明辉喜欢她。
她=女主?
路人甲逆袭成女主,还是她自己推自己上位的?
草!(一种植物)
慕歌在心里骂了一句,觉得一个月前的自己肯定是被渐渐变质的女主光环啃了脑子,不然怎么会提出那么不靠谱的建议?
她不想成为女主,因为女主=麻烦。
不过话说回来,一个月前的她只觉得这校草毛毛病病的,虽然看了贴子里大家的猜测,但也没想过他是真喜欢她。
毕竟他和她的长相,是真的完全不匹配。
他是校草,帅得让阳光都俯首称臣;
而她只是路人甲,长得平平无奇,丢在人堆儿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
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