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德曼压低声音,
“疯在他们老大。那货,看着挺正常,西装革履、头戴礼帽,但裤腰里竟然别着两把枪,光天化日、大摇大摆地在唐人街溜达。”
这一番形容很到位,
画面感有了。
一旁的罗基补充:“那货叫麦德。他比安良的大佬李希龄年轻了30岁,但咄咄逼人、异常凶狠。”
陆时挠头,
没想到,纽约的安良堂竟然不是司徒美堂在管理。
罗基继续说道:“事情的起因是麦德向李希龄发起挑战,要求平分赌档收益,不然就开战。”
陆时听得直摇头,
用膝盖想都能知道,李希龄肯定不答应。
毛头小子在前辈面前狮子开大口,无礼又嚣张,
不当场甩他两个嘴巴子就算客气了。
陆时问:“他们火拼了?”
罗基无奈,
“火拼?那倒好了。他们火拼我们才不管呢。”
他压低声音道:“今天凌晨,安良的宿舍公寓被人纵火,烧死了两个人。”
“啧……”×2
陆时和古德曼一起咋舌。
堂会自己火拼,在NYPD眼里,死的都是人渣,没什么所谓。
可纵火就过线了,
因为火这玩意儿不可控,容易变成大事故。
罗基说道:“现在,全世界都知道幕后操纵者是麦德,但我们既抓不到人,也找不着证据。”
说着,他叹了一口气,暗戳戳道:“真希望安良能赢啊……”
“噗!”
古德曼笑喷,
“你看你,像是NYPD的警长吗?”
罗基翻个白眼儿,
“遇到这种事,最倒霉的就是警长了。”
警长作为一线领导,尚不属于真正的高层,
看似威风,实则总要背锅。
古德曼笑着道:“也是。难怪你想让安良在角逐中胜出。他们可干不出纵火的事。”
两人聊得热火朝天,
陆时这个华人却没参与。
原因无它,无论协胜、还是安良,他都喜欢不起来。
因为排华法案,华人成立堂会属实是逼不得已,
其成立之初的目的是保护华人利益、处理华人事务、帮助新移民,
而且,堂会还能私设公堂,处理纠纷。
完全可以说,因为堂会,华人社区(尤其是唐人街)已经自治了,堂会的首领就相当于唐人街的市长。
但这种状况要靠财富来维持,
而来钱最快的,无疑是赌档、烟馆以及放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