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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4章(第1页)

今日周六,是要和程宇年见面的日子。钟霓去士多店买了两盒薄荷口味的香口胶,又买了新鞋,真要用鞋子踢人,硬质鞋底的鞋子踢人是最痛。

骑车到钟家公馆附近,钟霓想了想,决定先回复姑妈的十几条来电短讯,请姑妈勿要担心她,她一切都很好,无需担心。

公馆附近有一条路直通山顶,山顶上有一座亭子。钟霓从早上坐到太阳阿公收工回家也没等到程宇年。

天光呈暗蓝色,海岸线慢慢被城市霓虹包围、覆灭。

程宇年找不到机会联系钟霓,只得默不作声地跟踪朗聿凡,近期他的秘书很少跟在他身边,应该是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去做,重要到朗聿凡需要他监视刘锦荣的一举一动,重案组任何行动都必须告知朗聿凡。

行动通讯频道被监听,重案组行动皆被朗聿凡掌握。程宇年隐忍不发,眼看重案组大大小小行动都落空失败,他开始急躁,行动频繁出错,错到不能走回头路。

陆钦南的存在,是警队不能公之于众的笑话,他又何尝不是呢?更搞笑的是,这搜在陆钦南名下的游轮,看似豪华,下面竟是肮脏交易。

游轮底层仓库,堆满很多制货用品。

程宇年瞠目而视,翻开盖着东西的塑胶袋,是堆积整齐的‘美金’,白色的,外层包着牛皮纸,随时可以揣进口袋,带出去很难被人发觉。

当他专注这些东西时,身后影子越来越近,他察觉到后,躲避不及,迎面遭来一棍。他惊慌失措,抹掉额上血迹,爬起来,还未踏出房间一步,有人拦在出口,身后遭到重击,他趴倒在地。

顶你个肺!他居然把香口胶吞了下去!

他趴在地上,额上青筋爆出,头晕脑胀,干呕着,身下红色地毡,他已分不清到底是地毡本色还是血迹,浑身骨头都快要散掉,身后打手一脚踹在他后背上,想爬都爬不起来。

对了,枪,他还有枪。

廊灯亮地刺眼睛。

朗聿凡站在走廊上,脱掉皮质手套扔给身后秘书,从程宇凡身上跨过去,进房间看了一圈,东西都被翻过,纵然放回原处,位置到底还是有变化。

他解开衣襟前扣,坐到椅子上,摘下眼镜,对着上面吹了口气,镜片模糊,很快恢复清晰。

秘书检查一番后,让打手去搜程宇年身上有无东西。

程宇年摸到枪,使出全身力气翻过身,单手持枪指着要过来搜身的打手,挣扎着抬脚踹开打手,往后退着,退至墙面,枪指向坐在椅子上的男人。

“我不知你讲乜,你不信我,那就放过我!我只想做个好警察……”

“好警察?”朗聿凡轻蔑闷笑,戴上眼镜,望向他。

阴鸷、鄙夷目光直抵人心,朗聿凡完全看透他本质,他手里的枪根本没勇气。

朗聿凡起身朝程宇年走过去,居高临下端详程宇年:“程sir,上个月,cib的阿杰,你警校同期,你对他做了什么,你忘了?”

程宇年勃然变色,握紧手里的枪更凶地指住眼前男人:“是你逼我做的!”

愤怒不是勇气,无能之人总会推卸责任。朗聿凡不明白,钟霓怎会比不上他?同期毕业,同期进重案组,而先她升职坐上督察位置的却是这个无能的程宇年。

“我逼你?”朗聿凡单膝蹲下,与他平视:“程sir,你知不知好警察是什么样的?钟霓的爹地,钟总警司,认识吗?知不知他为了做好警察付出什么?他害死自己老婆,女儿都不肯要,为铲除义合,牺牲手下数名卧底;唐绍坤为查案,忽略未婚妻,未婚妻当街炸死,一尸两命……”

朗聿凡看着程宇年,目光抵在他手中黑漆漆的枪口里,笑意愈深,目光渐冷:“程sir,这才叫好警察,但是,你选择明智,做不成好警察,做孝子也值得夸赞。”

没有联络员,卧底一辈子都见不得光,任务失败,是扔进海里喂鱼还是填土都恐没人知。当年死了数名卧底,先前由港媒爆出,若不是‘傅时津’身份暴露,刘锦荣接手压住新闻,钟柏年怎可能至今稳坐总警司位置?

朗聿凡握住程宇年发僵的手,卸下他手里的枪:“程sir,最后一次机会,告诉我,是谁?你给谁传消息?”

他的好朋友讲错了,走错一步,根本就纠正不回来。程宇年自知凶多吉少,朗聿凡口中的机会是更深的错误黑洞,他失手害死阿杰,已无路可回,他不可以再掉下去了。

程宇年抬脚朝朗聿凡踹去,与此同时,朗聿凡身后打手一脚踩住他小腿骨。

朗聿凡缓缓站起身,“程sir,你选择做好警察?”

他叹了口气,往后退,对身边打手讲:“给他抽草,正好试试新货纯度。”(抽草:吸粉)

容不得阿sir拒绝,□□通知师傅带货过来一趟。

丧龙同花甲跟在陆钦南身后,到底层时,丧龙看到程宇年,下意识心一抖,继而屏住呼吸,惊怔不能动。

程宇年整个人蜷缩成一团,瑟瑟发抖,浑身冒汗,犹如刚从水中捞出来一样。新货纯度太高,初次接触用的量务必少之又少,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,两眼翻白,抽搐不停。

无论见过多少次,丧龙还是见一次,被吓到一次。

他见过有人吸食丸仔,死在屋邨里,无人过问,身体发臭才被人发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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