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煜莫名出了神,思绪甚至飘远到和路凛洲初见的那一晚。
冒犯的上下打量,以及准备用他泻火之前,那句极尽轻蔑的称赞。
那样的路凛洲,后来却总是只注视他的眼睛,一瞬不瞬,仿佛是在看一本信息过载的书那样认真仔细。看得他都要误以为,似乎他的眼睛里真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。
他也喜欢抚摸他的头发,亲他吻他,尤其钟情于他的左耳。
耳朵上泛起的异样感觉渐渐缓解,裴煜若无其事地将头发扎好。
就这么一阵功夫,悄无声息地,一位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已经沿着沙发背走了过来。
那是一只毛发蓬松、体型偏大的猫。
见裴煜望过来,大猫顿时将长尾竖成了电线杆,浑身毛发炸开,嘶哑尖利地“喵!”了一声。
裴君铭天天伺候这些祖宗,看出它是进入了警戒状态,终于找到表现机会上前把猫拽开,边解释道:“它平时很安静的,不凶人。可能是因为很少接触陌生人,对你有些防备。”
而后才意识到自己将裴煜称作“陌生人的”这话万般不该,他懊恼地轻“嘶”了声,忙亡羊补牢道:“不是不是不是,它就是有点怕生,熟悉以后就好了。”
裴煜倒不怎么介意,笑了笑,为了让裴君铭安心,又半开玩笑道:“也可能是因为……”
他若有所思,故意拖长尾音,顿了半晌才把话说完。
“我身上,有狗味?”
缅因猫被裴君铭强行抱走,仍紧紧绷着四肢,不依不饶对着裴煜张牙舞爪。
裴煜倒不怎么在意,还有闲心询问裴君铭猫的品种和名字。
裴君铭解除了尴尬,咧嘴一笑,介绍道:“它是缅因猫,叫奥古斯都。”
原来这是一只公猫,和凯撒一样跟古代帝王同名。
因为早年生活拮据,后来又经常居无定所,裴煜从来没有养过任何宠物,对猫猫狗狗的品种习性都不怎么了解。
他见这猫毛发柔软蓬松,橙黄的眼睛又圆又大,长得十分漂亮,下意识以为它是母猫。可转念一想,自然界中大多生物都是雄性长得更漂亮,以便于求偶。
作为捷克狼犬的凯撒却长得有些磕碜,可能是因为孩子小毛还没长齐,也可能单它是个例外。
砢碜归砢碜,看着眼前漂亮的奥古斯都,裴煜依然会想念凯撒。
他又是一怔,恍然想通了路凛洲不肯让他带走狗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