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套房子小,客厅餐厅一体式,他起身去做饮料,路凛洲就坐在沙发上投来视线,并不多问,只默默抻长脖颈,好奇又期待地盯着。
他准备好黑巧克力、砂糖、牛奶和淡奶油,在拉花缸里放入巧克力再倒入半杯奶,然后预热意式咖啡机的蒸汽棒,像打奶泡一样让巧克力和奶转起来。
直到缸中冒出热气,甜香扑鼻。他将打好的热可可倒入马克杯,再挤一些打发的奶油放在上面,最后撒上少量肉桂粉作为装饰,丰富口感。
他带着这杯热可可走向路凛洲,边介绍说:“这款热可可是店里的明星产品,但因为热量高,很多客人为了保持身材不敢经常喝。你尝尝,可以垫垫肚子。”
之前,路凛洲没少去过咖啡店,他总是察觉到打量的视线,还有那把被故意遗落的伞。
但路凛洲从来没到店里来点过单,他无端又想起里昂收到咖啡时得意的模样。他从来没给路凛洲做过任何一杯饮料。
他觉得在失忆那段时间,自己的付出都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,路凛洲要什么没有呢?那些微末的关心有什么特别的呢?眼下的这杯热可可也再普通不过,售价不过几十块而已。
路凛洲接过咖啡杯,却垂下头发起了呆。
裴煜恍然,忆起在海边那个咖啡混杂着热可可味道的吻。
想到这里他便要把马克杯收回来,而路凛洲迅速回神,眼疾手快伸手阻拦,直接将他的手和杯把一起扣住。
然后用防备而警惕的眼神逼退他,小心又谨慎地将那杯热可可揽了过去。
长睫打落的阴影也遮不住眼底青黑。他静静看着路凛洲小口啜饮热可可,难以言喻此刻的心情,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无论他说什么狠话都赶不走路凛洲,他想路凛洲应该也更喜欢这样静静与他待在一起,于是也不出声。
起初是怕烫,路凛洲喝得很慢。随后刻意地放慢速度,越喝越慢。
裴煜看眼时间,终于开口道:“不早了,你早点回去吧。我也要休息了,明天还要早起。”
“我让余勤送钥匙过来。”路凛洲赖在沙发上不肯走,理由也正当,“快了,再等一会儿。”
“路凛洲。”裴煜起身走到门口,又劝了一次,“回去吧,回你自己家,嗯?你不要再浪费时间过来了。好好休息,好好工作。”
话到这里顿了一顿,裴煜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:“骨折的时候你都不想让外人看见。现在,你要用这副模样去公司面对下属吗?你不嫌丢脸吗?”
“我不急着去公司。”路凛洲抿抿唇,换成很轻的声音接着道,“我还以为,你不在乎外貌。”
不然怎么能对他这么狠心呢。
人类都是视觉动物,没有人会不喜欢美丽的皮囊,裴煜也是。但对他来说,这种喜欢只局限于欣赏,他不会单单因为外表就对谁心动。
在他眼里,路凛洲就是路凛洲而已,是那个张扬跋扈、意气风发、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子。
无关美丑,他只是觉得,路凛洲不该变成这副模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