炙热酷暑,散学时日头还高高挂在天上。
白鹤书院下山的甬道上,几位青衫公子结伴而行。
“沈公子,今日辩论你可真威风,竟把宋夫子都说住了。”
“宋夫子可是状元郎,当年一举夺魁,名震京城。”
“听说,万岁爷很赏识他呢。十二年前狐隐来犯,唯他有破敌之法,这才忍痛割爱,允他回到凉州来的。”
“可惜那时咱们还小,未能领略他的风采。”
“说起来咱们可真是幸运,宋夫子乃是河西节度使,政事繁忙,竟还能抽出时间来给咱们授课,当真是幸运呢。”
……
几人说说笑笑,被他们围在正中那位身姿高挑的少年公子,却是一句话都没接。
他叫沈韬,今年十八岁,出生商贾之家,虽然巨富,在寻常人眼里却是没什么地位的。
为了扭转这个局面,他被送进白鹤书院读书,肩负着改变家族命运的重任。
“韬儿,你好好地学,将来考个状元郎,咱们沈家以后便翻身有望了。”
“韬哥哥,姑母的仇还等着你去报呢。我不吵你,你快去读书吧。”
从他记事起,这些话便常在耳边响起,有时激励他奋进,有时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。
他来白鹤书院已有三年,今年八月便要参加秋闱。
能否成名,在此一举。
一想到此,沈韬就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。
他突然停下脚步,冷声道:“我有东西落在书院了,你们先下山吧。”
说完毫不犹豫
转身,疾步向山上而去。
“这个沈韬,好生傲气。”
“他素来不合群,又不是一天两天了。”
“算了,别管他了,兴许人家背着咱们偷偷用功呢。”
“你们听说了嘛,那个土匪的女儿……”
提起八卦,众人嬉笑着把脑袋围到了一起。
……
沈韬一步三个台阶,跑得气喘吁吁,冲进书院大门后,竟有些恍惚。
偌大的书院,书生们都已散学离开,他不知自己该去哪里。
略站了会儿,抬脚去了后山的讳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