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江太守摸了摸胡子,说道:“男女授受不亲,嫂溺授之以手。”
这是出自《孟子·离娄上》中一句话。
战国时期,齐国有个人叫做淳于髡(kūn),他十分喜欢与人辩论,一天,他遇到了孟子。
就先下了个套,问道男女授受不亲,这是不是他们儒家所讲的“礼”?
孟子当然说是。
然后淳于髡就问了,“那么万一嫂子(孟子的老婆)掉进水里,我(淳于髡)是救还是不救呢?”
孟子知道淳于髡是在刁难他,还故意拿他老婆举例,但还是认真的说道:“嫂溺而不施以援手,与豺狼无异。”
紧接着,孟子又强调了一句: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;嫂溺,援之以手者,权也。
《孟子》中收录这则故事,旨在讲究一个道理——通权达变。
儒家在传承的过程中,因为一些腐儒的解读,又或者是因为统治阶级的需要,儒家子弟变成了一群因循守旧,泥古不化的蛀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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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事实上,真正的大儒从不如此。
有人说,读懂《中庸》,才算是儒学入门。
王阳明曾指出,儒家的真正精神是——有经(原则)有权(变通)。
教员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也引用了“凡事有经有权”的说法。
……
马谡从太守口中听到了想要的答案,于是便问道:“在下今日为救人,可有违圣人之道?”
“虽于礼不合,却合乎道!”太守答道。
“那刘家女子可有因此失了名节。”
“不曾!”
马谡这一番话问出,很快就获得了刘家人的好感,谁也不想自己的家族因为一个女子而蒙羞。
焦母见状,也知道无法占到便宜,于是便准备离开。
而那庐江太守接连被焦母驳了面子,也不会如此轻易善罢甘休。
于是,便找到当地县令,问道:“女子已有婚约,而后与前夫有染,此合乎礼乎?”
今日的事情一出,那县令也知道,刘兰芝投池之前和焦仲卿有过一番接触,而这,是在刘兰芝与太守第五子订亲之后。
县令猜到了太守的意图,于是便说道:“于礼不合。”
“刘家女可有名爵在身?”
“未有。”县令很果断的说道,相对于新皇帝来说,庐江可以说是穷乡僻壤了,寻常女子又怎么会有名爵。
“那此女子之事,便由他们家族自行处理。再请问,焦家子可有名爵?”
“未有,只是在县中担任小吏。下官回去,立刻去了他的职务。”
“如此甚妥,朝廷新律已出,只要不做出伤人性命之事,风俗大可由百姓自决,要求严格的也只是官吏而已。既然焦家子吏员身份已除,那便不多做处罚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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