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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4章(第1页)

“我俩那时候,身心合一,水乳交融,浑然一体,绝对的!”陈飒声情并茂地注解。片刻,她又想起什么似的,“哦,对了,给你们看个东西。”

她跑回房间,把床底下那个锡制收纳箱捧出来,把里头“珍藏”多年的那枚粉色蛋糕插牌翻出来,给室友们观赏。

室友们对着上面的“iloveyou,butterball你就像强盗一样闯入了我的内心。”的字样啧啧称羡。

小蝶忍不住求陈飒:“你一会儿作业要写累了,我要还没睡,你就跟我讲讲你们为什么分手呗。”

“估计悬,我这作业估计得写到后半夜了。”陈飒边说,边小心翼翼地把插牌放回收纳箱。

小蝶面露失望,谁知陈飒忽然指着兰珍:“让她告诉你,后面的事她差不多都知道。”便回了房。

小蝶马上转向兰珍,兰珍把嘴里的食物嚼干净,方平铺直叙地开口:“哦,后来就是,她有次洗衣服的时候,洗衣机忽然坏掉,然后那个房东——就是那个北极兔的同学就一直说是飒布里娜弄的,让她赔,然后她不肯,觉得那台洗衣机肯定早就有问题,只是碰巧她用的时候坏掉。”

“十有八九就是她干的。”兰珍话音未落,小蝶就下了定论。

“原来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。”兰珍点头。

“我听得见的哈。”陈飒隔着门叫唤。

兰珍和小蝶相视轻笑。

“后来她就和那个房东闹得很不开心,那个男的为了报复她,就偷偷告诉了北极兔的妈妈,说她蛾子(儿子)在和一个大他七岁的室友在恋爱。然后北极兔的妈妈就去骂她蛾子(儿子),劝他搬家分手,他就不肯,还说毕业以后要娶飒布里娜。他妈妈没办法,只好去找飒布里娜的爸妈,飒布里娜妈妈觉得这个男孩太小,靠不住,肯定就不让他们在一起。飒布里娜很听她妈妈话,所以就——”兰珍略带遗憾地耸耸肩。

小蝶也有点唏嘘,半天,才问:“可是那个男的妈是怎样找到的飒布里娜爸妈的?”

“哦,是先找到她爹地的。那个男的妈妈本来想去‘非死不可’(facebook,社交网站)上摸摸飒布里娜的底,谁知竟然把她爹地给挖出来了——她爹地也有‘非死不可’的账号,还给她所有的头像照都点了赞。”

“中央公园的樱花开了。”

四月初的一天早上,南希从法拉盛买回小笼包后,告诉年迈的雇主——常苏绣文女士。

“哦,今年开得倒早。”老太太敷衍了她一句,面上淡淡的。

她平日里虽也爱在公寓里莳花弄草的,但却不大喜欢樱花,尤其是中央公园那个假桂林(肯尼迪总统夫人)水库边的樱花,一开就是声势浩大的一片粉白,乍一眼望去,棵棵树都穿了孝似的,和那个不苟言笑的洋婆子(指肯尼迪夫人)一样不讨喜,美国人却把她当观音娘娘一样供着。

和一切华人一样,常苏绣文女士也忌白花,到了这把岁数,更是深恶痛绝,白里透着粉也不行。南希是个血统混杂的东南亚华裔,对祖先故土的民俗规矩已十分陌生,更不知道雇主忌讳,也不能十分怪她,老太太只在心里悄悄膈应了一下。她出身不高,半生做小伏低、能忍则忍,不惯对人丧声恶气。

徐姐麻溜地把那一只只皮薄汁多的小笼包转移到盘子里,又佐上两小瓷碟搁了姜丝的香醋,摆上两副餐具,然后陪年迈的姑母一起吃。

常苏绣文女士是芜湖人,虽然离开山环水绕的皖南故乡大半辈子,还是不忘家乡的汤包。年轻的时候,她在南京、上海、苏杭都常驻或小住过,然而心中最好始终是故乡旧巷中那一爿有门板的小店里的汤包,咸香中带点微甜,越到了晚年,那记忆里的味道愈发弥足珍贵。现在远水解不了近渴,想得厉害的时候,只能去唐人街这家广东佬的馆子里买点小笼包来解解馋。

所以,当侄女告诉她:“刚刚南希讲,这家的小笼包上过《纽约时报》。”

她马上冲侄女悄笑道:“那是她没吃过我们芜湖的汤包。”说着,便拿筷子夹起一只小笼包,放进小瓷勺,用一口还算遒劲的牙在上面开个“天窗”,吮里面的汤汁。

徐姐也有好多年没回去了,不由也感慨地笑:“所以老话讲,‘客到芜湖吃不愁’。——要是在国内,现在正是吃刀鱼的时候。”

姑侄二人口中咀嚼着唐人街老广的小笼包,脑子里却回味起了位于长江下游的故乡的美食,比如著名的“长江三鲜”:清明的刀鱼,端午的鲥鱼,秋天的江蟹;还有路边的酥烧饼、梅花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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