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控制着力度,否则会将这细皮嫩肉的娇小姐,当场砸死。
而跟他判断一致,他只使了三成力,二小姐的头就被打破了,眼前一黑,晕了晕,差点昏死过去,鲜血染红了乌发,蜿蜒而下。
疼痛又让她清醒了过来,她疼得呜咽,直到感觉后脑勺被人抵住一只枪,才将喊疼的声音,都堵在了嗓子眼里。
“我不喜欢跟人废话,你若不想用自己的血,拿来给我祭旗。就乖乖带我们去梁幸儒的藏身之处。”
二小姐咽了咽因恐惧而分泌出来的唾液,被吓得肌肉痉挛,脊背僵直,还是点了点头。
“我跟大姐终究不一样,她是主动背叛,我是被胁迫的。”
可她还是难受,因为她跟自己最瞧不起的人,殊途同归了。
此刻,竟然分不清,主动投敌;和为了苟活而屈服、膝盖软,背叛,到底哪个更高尚。
一个是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,随心所欲做出选择。一个是欺软怕硬,没有骨气,不敢舍身取义。
两个乌鸦一般黑,犯不上从矮子里再选出将军了。
二小姐忽地便想到了死,是不是死了,她便将一切耻辱都结束了。可她既没勇气死,也没能力好好活。
不知
为何,脑海里闪过一瞬的念头,竟会跟姐姐共情。想那梁秋时为了宋郁文,而成为走狗,被指指点点的时候,也一定很难捱吧。
“过了今天,不管鹿死谁手,我都得背着这个污名,一辈子洗刷不干净了。”
二小姐嘴里叨咕着,脚步却是不敢停。因她知道傅绪书的为人,可不是光说不练假把式。
头上的巨痛没好过,她也没因为时间的流逝而习惯适应这份疼。背后抵着枪,让她连放缓脚步都不敢,只得领着土匪,步步朝父亲方才待过的书房走去。
此刻,早早接到警卫员战败的消息,已经金蝉不完全脱壳的梁幸儒,正顺着梯子,爬到自家地窖里。
只带了两三个可靠心腹,阖上地窖门,那与其他地板融为一体的砖块,表面上看不出端倪。
但也仅限于表面上,和普通人看不出。
去到地窖后,倒是一应俱全,动乱年代,维持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,只是楼上传来的脚步声,还是很快让底下的人倒吸一口冷气。
梁幸儒终于肯拉下老脸,嗫嚅着说:“援军迟迟不到,其他将军就在观望,眼下唯有去请傅绪书平乱,这一条路了。即便他真有野心,我逼不得已下野,也能留点体面。”
“总裁,不是援军不到,是到了一批,也打不过傅将军的精锐啊。剩下的,知道傅绪书坐牢,你还要他自杀,都怕自己走他的老路,不敢贸然相助,等着看你俩
谁胜出,才去站队。”警卫员很快说出这句掏心窝子里的话,也不跟总裁藏着瞒着了。
“总裁,傅将军人心所归,您不安抚也就罢了,实在不该为难他的女人。这不光是往他胸口捅刀子,还是在打他的脸。谁愿意为你出生入死,最后自己女人都保不住啊。”